2月13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杭州合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如未获取部分投资者收入证明,未对部分投资者进行冷静期回访;承诺保本保收益;未就关联交易履行必要的审批、评估及监督程序;部分产品未按照约定方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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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杭州合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如未获取部分投资者收入证明,未对部分投资者进行冷静期回访;承诺保本保收益;未就关联交易履行必要的审批、评估及监督程序;部分产品未按照约定方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