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杭州鸿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公司从业人员在宣传推介过程中存在夸大、片面宣传私募基金、向投资者宣传的私募基金投向与实际投向不符、间接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公司从业人员在基金运作过程中玩忽职守,向投资者提供虚假的资产证明文件;未按照规定履行适当性义务,未对部分产品的普通投资者在告知、警示过程中进行全过程录音或录像或做好相关配套留痕安排;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净值披露、基金经理变更等;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对投资者做冷静期回访。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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